在刑事案件中,很多人会问到“***大概要多久?”下面,我们就梳理下,刑事程序中的期限问题:
一、《刑诉》117条:传唤、拘传<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二、刑事案件办案期限合计:37天(逮捕前侦查阶段)+7个月(逮捕后侦查阶段)+6.5个月(审查起诉)+13个月(一审)+10天(上诉期限)+4个月(二审)(不含不计入审限及最高检或最高法特批延长的期限)。
刑事程序 | 一般时间 | 最长时间 | 法律规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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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程序 | 24小时 | / | 《刑事诉讼法》第83条 | 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 |
拘留期限 | 1-3,延长1-4天,流窜多次结伙延长至30提 | 37天 | 第89条 | 检察院在7天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
侦查 | 2个月 | 7个月 | 第154~157条 | |
审查起诉 | 1个月,重大复杂可延半个月 | 6.5个月 | 第169、171条 | |
第一审审判 | 2个月,至迟不超3个月 | 13个月 | 第199、202条 | 检察院补充侦查后,法院重新计算审限 |
简易程序 | 20日内 | 一个半月 | 第214条 | |
上诉期 | 判决10天;裁定5天 | / | 第219条 | |
第二审审判 | 2个月 | 4个月 | 第232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