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聪明人”很多,用这种各样的方法去赚钱!有些企业或老板就动起一种脑筋,利用自己在银行的信贷资格,套用银行的贷款,再高利转借给其他资金需求者,从中牟利.揣剑律师提醒一下,这种行为会涉案高利转贷罪
一. 什么是高利转贷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属高利转贷罪.
这种行为直接侵犯了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破坏了金融秩序,是国家重点打击的对象.
二. 何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
1. 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范围
(1)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吸收的各种形式的存款;
(2)国家财政拨发给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自有资金;
(3)由资金市场拆借而入的资金。
2. “套取”的概念
凡是将金融机构的贷款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行为就是”套取”.”套取”的实质是一种骗取,即行为人以虚假的贷款理由,隐瞒转贷牟利的真实用途.
下面的二种情况值得一提:
(1)行为人的贷款行为是真实的,在贷款当时并未有转贷牟利的目的,但贷款到手后,由于各种情况变化,所贷资金一时成为闲置资金,为了减少利息损失并获取一定利益,将闲置资金借与他人,并收取高额利息,这样的行为是否“套取”?
是的,这样的行为就是“套取”! 因为其行为已和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完全相符;
(2)用承兑汇票套现资金转借牟利.从现象上讲,承兑汇票与银行的贷款是有区别的,到银行开承兑汇票还需要保证金,汇票持有人也有贴现的权利.那么这种用承兑汇票套现资金转借牟利的行为是否“套取”?
是的,这样的行为也是“套取”! 因为从法理上来讲,虽然银行承兑汇票与银行贷款的表现形式有差别,但银行承兑汇票也是属于信贷管理范围,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使用的资金,同样是信贷资金,仅是表现形式的不同而已.
三. 高利转贷罪浙江量刑标准
1. 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 违法所得数额虽未达到10万元,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3. 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