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是6月份发生的事情了,出租车司机滕某停车后,突然一摩托车追上来踢打车门,认为滕某别了他的车。视频中可以看出摩托车驾驶员妻子多次劝阻,但摩托车驾驶员仍不依不饶,最终心脏病发作倒地。滕某参与施救,但摩托车驾驶员不幸离世。6月28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的滕某被刑事拘留。9月,南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出租车司机。
因吵架导致一方死亡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生活常理,一般性的谩骂并不会致人死亡,此案件中,死者患有心脏病或重大疾病,当吵架与引发疾病致死有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时,当事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明知对方患有重大疾病或除有辱骂被害人,还有肢体上的推搡而导致对方死亡的,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从现在来看检察院是认定出租车司机与因病死亡的摩托车司机死亡有因果关系。但是从目前看本人认为,当事人双方互不认识,而且是在人流很大的马路上出租车司机几乎可以肯定对死者身体健康状况一无所知,如果死者系因争吵是因自身疾病造成的。最多最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关于民事责任,即使死者有病,死亡的诱因也是因为吵架所引起的,二者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因此,双方吵架造成一方死亡的,另一方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但不是全部。
被批捕后的程序接下来是刑事侦查,后再交由检察院是否审查起诉,最后是提起公诉与法院审理宣判了,按照目前的视频来看本案犯罪嫌疑人应不承担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与否,由于不了解案件的前因后果,视频不太清楚,有一些案件相关证据由公安机关侦查,不敢妄下评论。相信有了舆论的介入,司法机关会做出合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