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山东济南一法院首推“离婚冷静期”制度。在为期3个月的冷静期内,双方须保持冷静和理智,原则上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目前已发出3份冷静通知书。谈及推出此制度的目的,副院长表示,有些离婚案件中的夫妻双方感情并未真正破裂,只是冲动型离婚,“有相当一部分是可以挽救的”。你怎么看?冷静一段能让双方和好如初吗?
任丽丽律师说法:
对于法院作出的这一做法,真的非常同情我们现在的司法部门,真的是难为他们了。俗话说得好,清官难断家务事。两口子打架,闹离婚,闹到了法院,还得让法官为我们操碎了心,你说我们应不应该珍惜我们的婚姻生活呢?
现在的离婚率居高不下,其实大部分都是因为一些家庭琐碎的矛盾小事所做出的冲动行为,双方都没有什么法定的过错或者严重的过失,而对于这样的夫妻,如果我们果断的就判断双方离婚,难免让夫妻双方丧失了一次和好的机会。
我们还有一句俗话说的好,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亲。虽然说有时候法律是无情的,但是婚姻法现在却变得越来越有人情味。
当然也有人对法院的这种做法存在质疑,觉得法院管的太宽了,但是我认为,一部好的法律关键是要看是否符合我们的生活,是否真正的为老百姓着想,只要法律的初衷是好的,我们认为这样的法律可以执行下去!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