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律师咨询一线品牌
完美时空旗下网站 律师咨询独立品牌
宁波律师揣剑
宁波律师咨询电话
132-0574-7000
电话:132 0574 7000
收养

涉外收养公证如何办理

网友提问:你好,我老公是外国人,我们不打算要孩子,所以收养了一个孩子,想咨询一下涉外收养公证如何办理?鹤壁律师解答:涉外收养概念有

网友提问:

涉外收养公证如何办理

你好,我老公是外国人,我们不打算要孩子,所以收养了一个孩子,想咨询一下涉外收养公证如何办理?

鹤壁律师解答:

涉外收养概念有广狭义之分。广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收养,即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至少有一方为外国人。狭义的涉外收养,则是指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

涉外收养是指外国人收养中国小孩为子女的行为。涉外收养公证就是证明上述收养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公证。涉外收养公证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在确立了收养关系后,准许收养人将被收养人带出国境。

根据《收养法》第20条的规定,涉外收养应经以下法定程序:“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提供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分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须经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大使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民政部门登记,并到指定的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自公证之日起立。”外国人在我国收养子女,根据司法部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收养人夫妻双方均年满35周岁,有正当的收养目的,有可靠的经济来源,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二是如被收养人有识别能力(10周岁以上)需征得本人同意。三是送养人同意送养。四是收养人行为不违反收养人居住国法律。

涉外收养公证

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后,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收养登记地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

办理涉外收养公证,在程序上应注意下列问题:

第一,只能由被收养人住所地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处办理。

第二,必须由收养人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不得委托他人。收养人一方不能来的,可委托能来中国的一方办理收养公证,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和认证。收养人必须是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法人和社会组织不得收养,也不得介绍收养。

如果您觉得本文有用,请分享给您身边的朋友。您的分享是对“揣剑”宁波律师咨询团队最大的支持。

90%以上的人还看了以下内容:
  •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有哪些条件

    事实收养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实践中,该怎么认定呢?
    2018-03-22
  • 收养孩子需符合的条件

    收养孩子需符合的条件哪些人可以收养他人孩子?如何收养孩子?如果你有收养个小孩的想法,那下面揣剑小编为你整理的收养人的条件一定是你关
    2018-03-22
  • 收养弃婴需要哪些手续

    在处理收养弃婴问题时,既要符合社会公德,又要依法办事。本文经过对弃婴收养相关资料进行了查询整理,将为您解读收养弃婴相关手续问题。一
    2018-03-22
  • 收养孩子的条件

    一、收养人需要具备的条件根据《收养法》的相关规定,收养人不仅要具备收养的经济能力和教育能力,还需要满足健康条件和一些其他条件。具体
    2018-03-22
  • 收养法

    收养法(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199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公布自1992年4月
    2018-03-22
  • 收养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网友提问:律师你好,我是河南新乡的,我和老婆结婚多年都没有孩子,现在想收养一个,想咨询下收养登记手续是怎样的?新乡律师解答:收养是
    2018-03-22
 
QQ:591408999
工作时间
9:00 - 18:00
咨询热线
×
提示信息χ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