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婚姻法:丈夫有这个行为,妻子有权要求离婚双重赔偿!
我们先以案例的的形式来说明:
小张(女)和小李(男),两人恋爱两年就结婚了,小张是个身材高挑、打扮时尚的年轻女孩。两人很是恩爱,小李也很宠爱小张,也经常会在朋友圈秀恩爱。
小张的很多朋友都羡慕她嫁给了爱情,然而结婚后,小张却是度日如年。
有一次,小张和一个男同事聊天,被丈夫瞟到,他要求查看小张的手机。小张认为丈夫不信任自己,不让其看手机。最后两人纠缠在一起,小李给了小张狠狠一耳光。
小张虽然很委屈也很生气,但她认为这只是丈夫气头上做出的行为,选择原谅丈夫。但是,后来的日子非常难过,小李的占有欲很强,只要看到妻子和其他男生聊天或其他男生对于妻子很关照,两人必会吵架,小李还每次的大打出手。
小李的暴力行为已经严重造成小张的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小张要求离婚,丈夫还不同意。被逼无赖,小张只有选择诉讼离婚。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实施家庭暴力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受家庭暴力的离婚妇女,不但可请求物质赔偿,而且可以请求精神赔偿。
人民法院最后判决两人离婚,并且小张可以要求实施家庭暴力者的双重赔偿,即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结婚不是因为年龄到了,也不是因为该传宗接代了,而是因为感情到了,彼此够了解了,觉得适合过日子了,就携手共度余生。
愿所有的女孩都能嫁给爱情,同时也要勇敢的对家庭暴力说“NO“”。有时候在婚姻里并不是“忍”能解决任何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都是我们应该做到的。
青岛人在线
如果是女方出轨导致的离婚呢?
我叫爱爱
保护妇女啊,我的法
小男人
男女不平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