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会通过结婚的方式把户口分离出去,但是在因为感情不合而离婚之后又想迁回来,那么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应许的呢,允许的话是如何办理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揣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离婚了想把户口迁出来
一、《户籍登记条例》对户口迁出的规定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离婚户口迁出办理
(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二)办理迁入手续。
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注:
因婚姻变化需分户的,凭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办理。
属离婚分户的,凭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三、离婚后,子女户口的迁移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二)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三)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四)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市内迁入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之前把户口迁移过去了但是自己又想迁回来的仍然是可以申请的,这个在法律中是没有限制,在申请迁移户口的时候,是需要到本地的派出所通过申请才行,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揣剑相关律师。